移民署特考正夯 移民官月領約五萬 (移民署招考資訊介紹如下)
一、移民署考試簡介:基於政府開放陸客自由行及大陸人民團體來台旅遊日趨頻繁,移民署管理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境的業務已與日俱增,移民行政人員需求在未來數年間的招考名額勢必相對於一般特考類公職人員穩定,再者移民行政人員特考三等考試科目之中加考專業語言類科,更無形中築起一道報考門檻,使報考人數相對減少進而提高三等類組的錄取率,一般來說都有兩位數以上的錄取率,再加上平均五萬元的月薪,移民行政人員可說是一項投資報酬率高的公職考試。
二、110/2021移民署特考考試相關日期
1.報名日期:110年5月4日至110年5月13日
2.筆試日期:110年8月14日至16日
3.第二試體測日期: 110年11月28日
4.第三試口試日期: 110年12月25日
三、移民特考考試地點:
設置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四、移民署特考報名考試資格:
(一)三等:年滿18歲以上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二)四等:年滿18歲以上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移民署特考考試科目
(一)共同科目:
移民三等: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移民四等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二)專業科目:
三等移民行政:
1.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2.行政法
3.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4.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5.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四等移民行政:
1.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4.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三)第二試:體能測驗
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六、移民署特考工作內容
移民署的主要工作為從事新移民照顧與輔導等內容,核心業務包括制定移民政策、新移民照顧與輔導、入出國管理、非法移法查察、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防制人口販運等工作。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性質 |
移民行政 |
全國25服務站 |
移民署各服務站之主要工作,係負責所轄外國、大陸、港澳及無戶籍國民在臺居停留業務,及新住民之移民輔導工作。 |
國境事務大隊組 |
1.負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之入出國證照查驗、資料登錄及核蓋查驗章戳。 2.執行其他入出國證照案件之服務與處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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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勤事務大隊及下轄各縣市專勤隊 |
掌理面談業務、外來人口訪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法規之查處及臨時收容遣返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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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6收容所及各縣市專勤隊附設臨時收容所 |
負責非法偷渡、逾期停居留與人口走私販運…等非法移民,強制出國前之收容、戒護管理。 |
七、移民署特考薪資待遇
移民行政三等薪水:約46660元
移民行政四等薪水:約36335元
備註: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另有警務加給一~三級8,435-6,745元及加班費最高10,000元。
八、移民署特考近三年錄取人數
等別 |
類科(組) |
106 |
107 |
108 |
|||
需用 |
錄取 |
需用 |
錄取 |
需用 |
錄取 |
||
三等 |
移民行政(英文) |
68 |
69 |
58 |
58 |
26 |
|
移民行政(日文) |
4 |
4 |
4 |
4 |
3 |
|
|
移民行政(西班牙文) |
1 |
1 |
2 |
2 |
3 |
|
|
移民行政(法文) |
1 |
1 |
1 |
1 |
2 |
|
|
移民行政(韓文) |
3 |
3 |
7 |
7 |
6 |
|
|
移民行政(葡萄牙文)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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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行政(越南文) |
10 |
10 |
12 |
10 |
12 |
|
|
移民行政(泰文) |
3 |
3 |
5 |
4 |
5 |
|
|
移民行政(印尼文) |
7 |
7 |
8 |
7 |
8 |
|
|
移民行政(德文) |
1 |
1 |
1 |
1 |
2 |
|
|
移民行政(俄文) |
1 |
1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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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移民行政 |
30 |
31 |
20 |
2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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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特考特色推薦
■考取具正式公務員身分
移民特考考取具備公務員身分,享用公務員福利制度與年終、退休金。
■報考限制低
移民行政人員考科著重移民實務與法規,與一般公職考科明顯不同,且加上報考限制低(年滿18歲)。
■工作穩定具前瞻性
移民行政業務國際化,職涯發展穩定、具前瞻性,而工作重點主要為出入境人流管理、新移民輔導、非法移民管理等。
■薪資福利較同職等高
移民官(Immigration Officer)是移民署從業人員的通稱,移民署薪資較同職等高,四等起薪40,000起、三等起薪50,0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