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自來水處新進職員薪水待遇

(一)甄試錄取人員,其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正式進用後之薪給,依其甄選類科職稱說明如下:

項目 待遇(薪水)
土木工程 四級工程師 新進四級工程師應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六職等一級)支薪(月薪約51,395元)。
另新進職員應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每月支給薪給約41,740元。
土木工程 一級工程師 新進一級工程(業務)員應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四職等一級)支薪(月薪約42,480元)。
另新進職員應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每月支給薪給約34,605元。
機電工程 一級工程師
化學工程 一級工程師
企業管理 一級工程師
資訊處理
(軟體)
一級工程師
水電類 技術士 新進技術士以第六工等一級僱用(月薪約29,660元)。
另新進工員應先試用3個月,期滿成績合格,正式僱用。

 

(二)本項甄選錄取進用之人員,依北水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曾任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工程總隊以外之其他公務年資,均不予採計提敘。
(三)本甄試進用人員,其勤惰管理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勞工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新進職員(工)除未併計核給退除給與之義務役軍職及替代役人員年資外,非任職本處(含總隊)之工作年資,均不予採計為退休撫卹及資遣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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