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招考(職員級)報名簡章及考試時間

台電職員級招考,即為國營事業聯合招考,國營事業目前設有4個事業機構,即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糖業公司四大國營事業體,不定期招考新進員工,國營事業招考時間通常約每年11、12月招考。 台電、中油、台糖、自來水等各公司起薪每月約3萬5千元至3萬8千元之間,而博士層級起薪約6萬元,除薪資外還有結婚、生育及子女就學補助、優渥的退休金。

報名簡章由經濟部相關網站公告,一律採網路報名,從網站下載簡章後,依照規定填寫資料及繳費。

 

公職王-台電考古題-點此免費下載

 

台電徵才歷年錄取人數(職員級) (國營事業招考近3年各類別缺額人數統計)

經濟部聯招(台電、中油、台糖、自來水),資格門檻低、考科少,近年來大規模聯合徵才,考試類別及名額眾多。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與其羨慕別人考上榮景,倒不如讓自己成為其中的一員,選對方法,下一個上榜的就是你!

類別/年度

106

107

108

缺額

錄取

缺額

錄取

缺額

錄取

企管

166

184

145

169

103

 

人資

17

20

11

14

5

 

財會

40

46

36

47

29

 

國貿

4

5

8

8

8

 

大眾傳播

-

-

3

3

-

 

資訊

37

47

57

58

37

 

統計資訊

6

7

13

16

3

 

文化資產

7

8

6

6

3

 

法務

7

7

6

6

4

 

智財法務

-

-

-

-

-

 

政風

16

16

13

13

5

 

地政

21

23

20

26

13

 

土地開發

10

10

8

11

3

 

土木

54

73

57

82

50

 

建築

5

7

4

6

12

 

水利

3

3

5

7

-

 

機械

226

246

220

256

122

 

電機

-

-

336

368

170

 

電機()

356

382

-

-

-

 

電機()

12

13

-

-

-

 

儀電

48

50

54

62

36

 

環工

22

27

30

33

16

 

職業安全衛生

-

-

16

18

11

 

畜牧獸醫

7

7

9

10

4

 

農業

7

11

19

21

4

 

化學

7

9

13

16

17

 

化工製程

70

78

114

124

88

 

地質

4

5

6

7

-

 

石油開採

8

11

-

-

6

 

生態

3

3

-

-

-

 

餐旅

-

-

5

5

-

 

食品加工

5

6

3

3

-

 

物流運輸

3

4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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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雇員考試科目

1.筆試各科命題為高中()程度。
2.國文為選擇題及寫作一篇,英文為選擇題,專業科目A為選擇題,專業科目B為非選擇題。
3.選擇題都是單選題;非選擇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一、台電雇員考試共同科目:

等別

共同科目

僱員

1.國文(選擇題及寫作一篇)2.英文(選擇題)

 

二、台電雇員考試專業科目:

台電電力技術人員

類科

專業科目A

專業科目B

配電線路維護

物理

基本電學

輸電線路維護

輸配電學

基本電學

輸電線路工程

輸配電學

基本電學

變電設備維護

輸配電學

基本電學

變電工程類

輸配電學

基本電學

電機運轉維護

電工機械

基本電學

電機修護

電工機械

基本電學

儀電運轉維護

電子學

基本電學

機械運轉維護

物理

機械原理

機械修護

物理

機械原理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學概要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起重技術

物理

機械及起重常識

電銲技術

物理

機械及電銲常識

化學

環境科學概論

化學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

物理

汽車學概論及機械常識

 

台電綜合行政人員

類科

專業科目A

專業科目B

綜合行政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企業管理概要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採購法概要

會計學概要

影音後製動畫特效

色彩原理、設計概論

分鏡腳本設計

 


【台電僱員薪水待遇】

項目 / 待遇

進用待遇(薪水)

訓練期間

養成班訓練期間支給生活津貼(目前為月支24,000)

工作訓練

比照評價5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支27,988)

正式僱用

按規定支給評價61級薪給(目前為月支31,487)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國營事業薪資一覽表)

 


【台電僱員錄取、保留相關規定】

(一)台電僱員甄試程序含初(筆)試、複試及養成班訓練,錄取人員係取得養成班訓練資格。
(二)錄、備取人員名單實際公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三)複試合格者,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或用人當地化發電廠之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四)報名發電廠用人當地化未能錄取之應考人,其甄試總成績將列入報名類別同一分區一般名額排序錄取;用人當地化名額如錄取人數不足時,則該缺額移列該類別同一分區之一般名額供遞補錄取。
(五)錄取與否均會分別通知,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惟因兵役或分娩無法依通知參加訓練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並於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事由消滅之日起 1 個月內書面通知本公司,之後依限報到參加訓練或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依通知參加訓練;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各該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事由相關規定如下:
1.義務性質兵役:包含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及軍事訓練等。
2.志願役:本事由保留錄取資格期限不得逾上開義務性質兵役之最長役期(現行規定為研發替代役3年),如相關法令於本次甄試錄取人員規定報到日前有所修正,依修正後規定計算。
3.分娩:自分娩之日(含)起滿8週。

(六)複試合格而未錄取者均列為備取,電力技術人員之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15日以內有效;綜合行政人員之備取資格保留至開訓3個月以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參訓或退訓時,將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期到訓或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參加訓練之資格。

 


【受訓相關事宜】

()台電養成班訓練:
1.錄取人員在本公司訓練單位接受養成班訓練(按班別為5週至6個月不等),需配合集中住宿並參與晨操及晚自習等團體活動,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
2.因訓練設施容訓量因素,部分類區視訓練編班情形可能分梯開訓,錄取者訓練契約相關權利義務均以實際開訓日為準。
3.養成班訓練期間支給生活津貼)
4.養成班訓練期間須參加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本公司自辦證照技術檢定,詳如下表),檢定成績不合格者予以退訓。

 

甄試類別

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

配電線路維護

配電線路裝修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配電電纜裝修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輸電線路維護

輸電架空線路裝修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輸電線路工程

變電設備維護

變電設備裝修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變電工程

電機運轉維護

儀用電氣管線裝配技術檢定

電機修護

儀電運轉維護

各式錶類及開關類調校技術檢定

機械運轉維護

量具檢測技術檢定

機械修護

土木工程

土木基礎測量技術檢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複試現場測試(辨色實作模擬項目)


()台電錄取工作訓練:
1.養成班訓練期滿成績考評合格且參加上述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台電公司自辦證照技術檢定),檢定成績合格者,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分發相關單位工作訓練。
惟分發時,得依實際參與分發人數調整分發單位職缺數,不受簡章各類區錄取名額之限制。
2.分發人員如為台電公司各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於選填分發志願時不得選填該主管所在單位,但如該類區已無其他單位可茲選填,分發人員應於選填分發志願時向訓練單位反應,以協調分發至其他單位。未依前開規定選填分發志願或向訓練單位反應者,由台電公司逕行分發服務單位,不得異議。
3.工作訓練期間與養成班訓練期間合計一年。
4.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1級支給待遇。
5.「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類」人員工作訓練期間需取得「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結業證書,未取得者予以退訓。

 

()台電退訓相關規定:
1.在養成班訓練及工作訓練期間如訓練考評或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成績不合格、未取得規定之結業證書、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或發現進入台電公司前曾有不法情事者,得隨時依有關規定予以退訓,不得請求旅費或其他補償。
2.如因本身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行請求退訓,或擅離訓練單位致被開除,或拒絕接受分發前往工作訓練單位報到,或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書而退訓者,應賠償在養成班訓練期間已領取之生活津貼及個人所耗之實習材料及教材文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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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考什麼?

(一)司法特考法警考試資格

法警考試資格只要符合學歷、體格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以現在不景氣的環境中,是你最佳的保障。

應考資格

1.18歲以上,45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 
2.
男生身高要達155公分,女生達150公分以上。 
3.
體格指標(BMI)合格標準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介於1831之間。

4.握力:任一手未達35公斤為不合格
註:詳細體檢規定請以簡章為準。

未來展望

考上法警後,未來可陞遷至副法警長、法警長,也可以再續考檢察事務官或轉考警校法律系,在待遇以及學歷上能更上一層樓。

 

()考試科目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刑事訴訟法概要
6.法院組織法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一次準備,多次上榜機會:查閱「司法特考法警投考組合分析
3.第二試體能測驗,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50秒內完成,女性應考人則是620秒以內合格。

 

()體格檢查標準

1.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法警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實現正義並不難   缺額+增額 錄取人數多更多

本考試雖然報考者眾多,但每年完全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加上政府機關為使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會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在正額人員分發完後,配合用人機關的人力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此外,法警的考試科目在高普考、地方特考、初等考、鐵路特考、調查局特考都有可投考的選擇 。

 

105-108錄取統計表(法警錄取率歷年統計表)

年度

等別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率

108

四等
()

二試

   

37

     

一試

   

-

     

四等
()

二試

   

3

     

一試

   

-

     

107

四等
()

二試

148

145

74

97

59.83

66.90%

一試

1423

846

-

152

58.33

17.97%

四等
()

二試

4

4

2

2

70.50

50.00%

一試

253

145

-

6

68.50

4.14%

106

四等
()

二試

157

156

93

144

53.50

92.31%

一試

1440

859

-

176

53.33

20.49%

四等
()

二試

5

5

5

4

58.14

80.00%

一試

278

169

-

12

58.16

7.10%

105

四等
()

二試

100

96

74

81

53.17

84.38%

一試

1337

746

-

106

52.66

14.21%

四等
()

二試

8

8

5

5

58.00

62.50%

一試

446

278

-

8

58.00

2.88%

 

 

刑法準備要領

刑法的內容大致上可分為「犯罪論」與「刑罰論」。犯罪論是有關犯罪成立的要件,刑罰論則是犯罪成立後的法律效果,例如刑罰的種類及其加減、緩刑、假釋、累犯、沒收等。而「刑法總則」主要的內容是規範所有犯罪成立的共同要件(包括刑罰論),「刑法分則」則是規範個別犯罪的要件。學習刑法的關鍵在於總則,如果總則沒唸好,分則也就不必唸了;總則唸得好,分則才有依靠!

 

只要上過幾堂刑法課的同學,應該都知道(起碼也聽過)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罪責)」。這個學者通說所採的犯罪三階理論,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由於犯罪成立的審查已經擺明了必須經過三個階段的檢驗,所以初學刑法的同學,多數會因為「犯罪審查,層次分明」的特徵而誤以為刑法是容易上手的科目。殊不知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就好像一個櫃子中有三個抽屜,而每個抽屜所擺放的物品,均各有不同的性質,例如上層抽屜是放置金屬纖維的布料,中層抽屜是放置聚酯纖維的布料,下層抽屜則是放置醋酸纖維的布料。在擺放布料時,不能只是隨便的將布料放進去就算了,而是要放對抽屜。學習刑法總則最困難之處,其中之一就如同擺放布料一樣,必須正確學會判斷布料的種類及其材質,才知道該放進哪一個抽屜。一個不成立犯罪的具體事實,究竟是因為阻卻構成要件該當、阻卻違法或阻卻責任?

 

相較於民法或行政法,刑法(尤其是總則)的條文及其文字雖然少,但法律要件或法律概念卻更抽象。因為更抽象,所以學習刑法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思考,不懂的法律觀念,要二思、三思,十思都不為過。想不通,沒關係,休息片刻後再想;要不斷的思考,直到想通、弄懂為止。通了,便如獲至寶,天降甘霖。鍛鍊思考,是學習刑法的樂趣,但過程非常辛苦(有人會覺得痛不欲生)。

 

學習刑法別孤獨,最好有伴(例如補習班參加國考的同學)。每遇有不懂、不通的問題時,彼此討論、切磋琢磨。聽聽伙伴的意見,了解伙伴如何思考,為何如此思考,同時發現自己思考的盲點,經常教學相長,對於增強刑法功力有很大的助益。當然,大伙兒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記得要請教老師,否則會悶出病來

 

學習刑法,必然會接觸到實務見解。部分初學者因為老師再三叮嚀、交待實務見解的重要性,所以不但拼命背誦實務見解的內容,甚至連每個判例(決)字號也一併狂記。有人死背字號背到不知哭了多少次,到頭來,還是背不熟,要不然就是甲判決字號記成乙判決字號。如此學刑法,根本是走火入魔,自掘墳墓。

 

因為除非是具有代表性的判例(決),否則死背字號毫無意義。國考時,閱卷老師所重視的,是判例(決)的「內容」,而非「字號」,也就是要正確寫出實務見解的內容,而非○○年台上字第○○○○號判例(決)。其次,實務見解也只需要牢記判例(決)的重點內容即可,不需要一字不漏的背誦。無論是記憶法律概念或實務見解,請不要像在背唐詩一樣,一字不漏。

 

初學刑法的同學,經常會遇到老師在上課時講解學說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對於某個法律問題,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甲說、乙說、丙說、,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每提出一個法律問題,就蹦出學說爭議,不耐煩的同學,有時幾近抓狂。心中不禁要問:學刑法,非得要了解一大堆抽象複雜又難懂的學說爭議嗎?

 

其實,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只要先掌握且理解通說(或多數說),先將通說的觀念正確、徹底的弄明白,除非其他說(或少數說)的見解也具有相當的說服力,否則,懂也好,不懂也罷,沒差。了解通說後,再比較實務上對該爭議問題的立場為何即可(有的爭議問題實務上並沒有見解)。國家考試中,對於大多數需要處理爭議問題的題目,以通說及實務見解作答(前提是觀念正確),便足以拿高分。常見到有人好大喜功,作答時每一說都寫,但每一說的觀念都不正確,分數淒慘無比。切記: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重質不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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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管理員考什麼?

(一)考試資格

法律系本科生大多將目標鎖定在司法官、律師、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司法類科考試,因此非本科系者報考,也不用怕落人於後。

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45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

上榜機會大

監所管理員類科,每年不僅穩定開缺,招考人數更是眾多,幾乎年年都有超過百位的名額,考取機會高,近兩年來缺額更是高達三、四百人。

 

()監所管理員考試科目

監所管理員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及面試兩種,筆試科目有四科,科目如下所列: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1.監獄學概要

2.刑法概要

3.犯罪學概要

4.監獄行刑法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一次準備,多次上榜機會:查閱「司法特考監所管理員投考組合分析

3.第二試體能測驗,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50秒內完成,女性應考人則是620秒以內合格。

 

()體格檢查標準

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7.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8.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9.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註:108214日考試院公告,刪除重度肢障為不合格之規定,並增訂上下之機能之合格標準。

 

監所管理員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實現正義並不難 缺額+增額 錄取人數多更多

相較於其他司法類科考試,監所管理員錄取率可是數一數二的高,雖然報考者眾多,但每年完全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且政府機關為使年度中隨時有可用之人,會酌增錄取名額。此外,監所管理員的考試科目在地方特考、初等考、一般警察特考、調查局及國安局特考都有可投考的選擇。

 

105-108錄取統計表(監所管理員錄取率歷年統計表)

年度

等別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率

108

四等

(男性)

二試

   

189

     

一試

   

-

     

四等

(女性)

二試

   

40

     

一試

   

-

     

107

四等

(男性)

二試

698

693

759

584

50.00

84.27%

一試

2,418

1,660

-

725

50.00

43.67%

四等

(女性)

二試

102

102

88

59

52.33

57.84%

一試

493

331

-

141

52.33

42.60%

106

四等

(男性)

二試

148

147

288

125

50.00

8.51%

一試

2,205

1,468

-

151

50.00

10.29%

四等

(女性)

二試

36

36

38

20

50.00

9.26%

一試

323

216

-

41

50.00

18.98%

105

四等

(男性)

二試

537

530

497

416

-

21.59%

一試

2,896

1,927

-

538

50.00

15.29%

四等

(女性)

二試

52

51

42

26

-

7.43%

一試

498

350

-

55

58.50

15.71%

 

監獄行刑法準備要領

在犯罪矯正三個主要科目(犯罪學、監獄學、監獄行刑法)中,「監獄行刑法」一科近些年來的變化算是最大的,考試(題)方向引導教學也引導準備的方法。但坊間總流傳一句話「背多分,沒背一定考不上!」但事實是「帶著法條進考場,也考不上!」

 

監獄行刑法的考題題型,只有四題申論題,無可否認的在過去只要把本法、細則多加記憶,一般都可輕易過關,分數也常在「錄取平均分」之上。然近十年來改變了,逐年的變深變廣、也愈來愈多「情境實務題型」出現。以106年的8個考題來看:

 

()試說明監獄行刑法的性質,並分別論述監獄行刑法與「憲法」、「刑事訴訟法」之關係。(106年四等管理員)

()試述受刑人健康檢查之目的,並根據監獄行刑法及相關規定說明其實施方式和檢查時機。(106年四等管理員)

()嚴密的戒護勤務可確保刑罰有效執行和減少事故,試根據監獄行刑法及相關規定,說明監獄戒護勤務之法源依據執行戒護勤務應注意事項和執行女子監獄戒護勤務之限制。(106年四等管理員)

() 試根據相關規定說明假釋撤銷與撤回之意義,並比較二者之差異。(106年四等管理員)

() 為維護監獄管理秩序,保護受刑人安全,防止危害發生或擴大,「戒具」是戒護管理作為上必要的法定手段,請問壓舌板、約束衣是否為戒具?在何種情形下可以施用戒具?施用戒具之最長期間?管理人員施用戒具時應注意那些事項?請依監獄行刑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述之。(106年三等監獄官)

() 監獄針對新收受刑人實施健康檢查,發現受刑人某甲罹患皮膚病,某乙為愛滋病帶原者、某丙已高齡80歲且有高血壓、糖尿病,請問甲、乙、丙三人,何者監獄得拒絕收監?監獄健康檢查後,拒絕收監之要件為何?受刑人經拒絕收監後應如何處置?請依監獄行刑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述之。(106年三等監獄官)

() 日間外出與監外作業制度具有行刑社會化,促進受刑人復歸社會之效果,請依監獄行刑法及相關法規命令說明兩種制度之意義、差異及受刑人報請日間外出的條件及不得報請日間外出的限制為何?(106年三等監獄官)

() 受刑人某甲陳情,舍房內監視器的監視運作,讓他倍感壓力,且每次因案出庭回到監獄,要接受全身檢查,覺得沒有尊嚴;此外,教師某乙抱怨進入監獄戒護區時,他的隨身提包要掀開接受檢查,認為不受尊重。請問監獄戒護管理之目的?安全檢查之對象?在戒護安全與人權保障,二者間如何平衡?請分別依監獄行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述之。(106年三等監獄官)

 

由上面考題說明了兩個準備上的問題:

()如果考後才發覺你的教材中缺東缺西,你感想如何?

因此,教材、師資的選擇很重要!

()準備期間,除了背法條之外,你還做了什麼?

因此,除了法條之外,法條立法理由、旨意、運用、比較及相關規定都是不可忽略。

()如果你認為要熟背法條、法條組合、記憶口訣等,你短時間考不上!

 

因此,如想短時間考上,一句話「重選教材、重新研讀!」。

結論:背法條只是基本功,絕對有助考試!但 「教材濫、方向錯,全背熟,也不一定上!」 「教材全、方向對,沒背熟,一樣考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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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考什麼?

(一)考試資格

法院書記官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想卡位進入司法界的考生,現在開始不嫌晚。

應考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最佳位置

對於有志於成為律師、司法官卻並非相關科系畢業者,便可先考書記官,再考律師、司法官。若只想留任,則可晉升為高級公務員,不管如何,法院書記官是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絕佳位置。

 

()考試科目

等別

三等

四等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3.民法

4.刑法

5.刑事訴訟法

6.民事訴訟法

7.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8.強制執行法

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行政法概要

備註

1.」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2.一次準備,多次上榜機會:查閱「司法特考法院書記官投考組合分析」。

 

法院書記官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實現正義並不難   缺額+增額 錄取人數多更多

本考試雖然報考者眾多,但每年完全到考人數約只有6成,加上政府機關為使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會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在正額人員分發完後,配合用人機關的人力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此外,書記官考試類科在高普考、地特、初等、關務特考、調查局、鐵路特考及國營聯招等國家考試都有可投考的選擇,一次準備即有多次上榜機會。

 

105-108錄取統計表

年度

等別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率

108

三等

二試

   

2

     

一試

   

-

     

四等

   

119

     

107

三等

二試

6

5

2

2

61.89

40.00%

一試

212

111

-

6

57.26

5.41%

四等

5,004

3,247

206

281

50.50

8.65%

106

三等

二試

5

5

2

2

64.52

40.00%

一試

253

 141

-

 6

61.50

 4.26%

四等

 4,980

 3,414

188

 213

50.00

 6.24%

105

三等

二試

7

7

5

5

64.42

71.43%

一試

421

220

-

8

62.20

3.64%

四等

5,164

3,441

204

227

54.67

6.60%

 

刑法準備要領

刑法的內容大致上可分為「犯罪論」與「刑罰論」。犯罪論是有關犯罪成立的要件,刑罰論則是犯罪成立後的法律效果,例如刑罰的種類及其加減、緩刑、假釋、累犯、沒收等。而「刑法總則」主要的內容是規範所有犯罪成立的共同要件(包括刑罰論),「刑法分則」則是規範個別犯罪的要件。學習刑法的關鍵在於總則,如果總則沒唸好,分則也就不必唸了;總則唸得好,分則才有依靠!

 

只要上過幾堂刑法課的同學,應該都知道(起碼也聽過)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罪責)」。這個學者通說所採的犯罪三階理論,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由於犯罪成立的審查已經擺明了必須經過三個階段的檢驗,所以初學刑法的同學,多數會因為「犯罪審查,層次分明」的特徵而誤以為刑法是容易上手的科目。殊不知犯罪成立要件的三個階層,就好像一個櫃子中有三個抽屜,而每個抽屜所擺放的物品,均各有不同的性質,例如上層抽屜是放置金屬纖維的布料,中層抽屜是放置聚酯纖維的布料,下層抽屜則是放置醋酸纖維的布料。在擺放布料時,不能只是隨便的將布料放進去就算了,而是要放對抽屜。學習刑法總則最困難之處,其中之一就如同擺放布料一樣,必須正確學會判斷布料的種類及其材質,才知道該放進哪一個抽屜。一個不成立犯罪的具體事實,究竟是因為阻卻構成要件該當、阻卻違法或阻卻責任?

 

相較於民法或行政法,刑法(尤其是總則)的條文及其文字雖然少,但法律要件或法律概念卻更抽象。因為更抽象,所以學習刑法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思考,不懂的法律觀念,要二思、三思,十思都不為過。想不通,沒關係,休息片刻後再想;要不斷的思考,直到想通、弄懂為止。通了,便如獲至寶,天降甘霖。鍛鍊思考,是學習刑法的樂趣,但過程非常辛苦(有人會覺得痛不欲生)。

 

學習刑法別孤獨,最好有伴(例如補習班參加國考的同學)。每遇有不懂、不通的問題時,彼此討論、切磋琢磨。聽聽伙伴的意見,了解伙伴如何思考,為何如此思考,同時發現自己思考的盲點,經常教學相長,對於增強刑法功力有很大的助益。當然,大伙兒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記得要請教老師,否則會悶出病來

 

學習刑法,必然會接觸到實務見解。部分初學者因為老師再三叮嚀、交待實務見解的重要性,所以不但拼命背誦實務見解的內容,甚至連每個判例(決)字號也一併狂記。有人死背字號背到不知哭了多少次,到頭來,還是背不熟,要不然就是甲判決字號記成乙判決字號。如此學刑法,根本是走火入魔,自掘墳墓。

 

因為除非是具有代表性的判例(決),否則死背字號毫無意義。國考時,閱卷老師所重視的,是判例(決)的「內容」,而非「字號」,也就是要正確寫出實務見解的內容,而非○○年台上字第○○○○號判例(決)。其次,實務見解也只需要牢記判例(決)的重點內容即可,不需要一字不漏的背誦。無論是記憶法律概念或實務見解,請不要像在背唐詩一樣,一字不漏。

 

初學刑法的同學,經常會遇到老師在上課時講解學說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對於某個法律問題,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甲說、乙說、丙說、,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每提出一個法律問題,就蹦出學說爭議,不耐煩的同學,有時幾近抓狂。心中不禁要問:學刑法,非得要了解一大堆抽象複雜又難懂的學說爭議嗎?

 

其實,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只要先掌握且理解通說(或多數說),先將通說的觀念正確、徹底的弄明白,除非其他說(或少數說)的見解也具有相當的說服力,否則,懂也好,不懂也罷,沒差。了解通說後,再比較實務上對該爭議問題的立場為何即可(有的爭議問題實務上並沒有見解)。國家考試中,對於大多數需要處理爭議問題的題目,以通說及實務見解作答(前提是觀念正確),便足以拿高分。常見到有人好大喜功,作答時每一說都寫,但每一說的觀念都不正確,分數淒慘無比。切記:面對學說爭議問題時,重質不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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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考試資格及體格檢查標準

(一)考試資格

入主司法,你也可以,不是本科生也能在法界出頭天,只要符合年齡、學歷限制,就算非本科系,你也能守護正義!

司法三等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監獄官應考年齡18-55)

司法四等

18歲以上,高中()以上學歷

(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應考年齡上限為45歲以下)

司法五等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備註

※司特三等:部分考試類組,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心理測驗員、公職法醫師)

(二)司法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三等體格檢查標準】

類科

體格檢查(各類組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行政執行官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法 院 書 記 官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財經實務組

電子資訊組

營繕工程組

司法事務官

法律事務組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上肢障。
4.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監獄官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但具中華民國國術、柔道、空手道、合氣道、跆拳道初()段以上,或摔跤九等以上,或自由搏擊(踢拳)、拳擊、散打、泰拳得有全國性以上比賽前三名,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7.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8.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註:108214日考試院公告,刪除重度肢障為不合格之規定,並增訂上下之機能之合格標準。

公職法醫師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四等體格檢查標準】

類科

體格檢查(各類組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法院書記官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法警

1.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執達員

1.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重度肢障。
4.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執行員

監所管理員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7.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8.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9.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註:108214日考試院公告,刪除重度肢障為不合格之規定,並增訂上下之機能之合格標準。

 

 

司法特考薪資及福利待遇

() 薪資待遇

等別

待遇

司法三等

60,000-75,000

司法四等

43,000-50,000

司法五等

32,000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詳細資料參見公務員薪資職等表)

 

()福利待遇

優質生活品質:周休二日,工作時間固定、生活規律。 給薪休假,自由時間超多。

(監獄官及監所管理員因工作型態較為不同,平均作一休一,月休17)

差異假別

一般公司

公務人員

事假/病假

請假扣薪

事假5天,病假28天,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特休假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3天、一年7天、二年10天、三年14天、五年15天、滿二十五年達30天。

一年7天、三年14天、六年21天、九年28天、滿十四年即達到30天。

 生活大小事,政府全包辦。

補助事項

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優質生活品質

 不怕無薪假、不怕被解雇!終生保障身分及工作權。

 升遷制度透明,人人有機會!每年穩定調薪、可參加升等考試。

 月領優渥退休金!任職25年、年滿60歲或任職30年、年滿55歲。

 進步不間斷,還可藉此拓展人脈!政府與民間合作,提供公務員進修機會。

完整公務員薪資福利制度,請參閱  公務員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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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是什麼?

司法特考係因應用人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之業務需要而舉辦,顧名思義,司法特考就是招募和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職缺。

司法人員考試分為三、四、五等,分為檢審、司法行政職系及矯正職系。

 

【檢審職系】

檢審職系之職務,主要為檢察及審判事務,亦即職司犯罪偵查之檢察官以及司法審判之法官。

 

【司法行政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司法行政、法院書記、執達、觀護、法院公證、法警、行政執行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司法行政:含民事、刑事、檢察、監所、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非訟事件、公設辯護及司法保護等。

2.法院書記官:含訴訟與強制執行筆錄之製作、拘票、提票、押票、搜索票與通緝書等之填發、傳票與裁判書類正本、繕本、節本等之製作送達、裁判之執行、訴訟輔導、佐理法人與夫妻財產制之登記、公證及提存等工作。 

3.執達員: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 

4.觀護人:含少年觀護、少年事件調查、保安處分、少年保護管束之執行及假日生活輔導活動等。 

5.法院公證人:含依據公證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依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聲請,就其法律行為及有關私權之事實予以公證或認證等。 

6.法警:含司法與法務機關辦理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等。 

7.行政執行:含行政執行事件(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及義務人之拘提管收等。

 

【矯正職系】

矯正職系的職務,係基於犯罪矯正的功能,對矯正人員訓練所、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少年矯正學校與戒治所收容人之戒護教導、教誨教育、教化、矯正教育、作業、技能訓練、調查分類、鑑別、假釋、累進處遇、戒治、衛生及監所行政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司法特考考哪些科目?

【普通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司法三等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司法四等

司法五等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100%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專業科目】

 

司法三等類科

類科

專業科目

公證人

1.民法;2.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3.民事訴訟法;4.英文;5.商事法;6.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觀護人

1.刑法;2.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3.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4.諮商與輔導;5.犯罪學;6.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選試科目)

家事調查官

1.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2.家事事件法;3.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包括家庭暴力)4.心理學;5.諮商與輔導;6.調查與訪談實務

行政執行官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民法;3.民事訴訟法;4.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5.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6.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司法事務官

法律事務組

1.民法;2.刑法;3.刑事訴訟法;4.民事訴訟法;5.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6.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財經事務組

1.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2.民法與刑法;3.銀行實務;4.中級會計學;5.稅務法規;6.審計學

營繕工程
事務組

1.民法與刑法;2.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3.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4.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5.營建法規;6.政府採購法

檢察事務官

偵查實務組

1.行政法;2.刑法;3.智慧財產權法;4.刑事訴訟法;5.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6.強制執行法

財經實務組

1.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2.刑法與刑事訴訟法;3.銀行實務;4.中級會計學;5.稅務法規;6.審計學

電子資訊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系統分析;3.資通安全;4.計算機網路;5.電子學與電路學;6.程式語言

營繕工程組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3.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4.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5.營建法規;6.政府採購法

法院書記官

1.民法;2.刑法;3.刑事訴訟法;4.民事訴訟法;5.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6.強制執行法

監獄官

1.監獄學;2.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3.犯罪學與再犯預測;4.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5.諮商與矯正輔導;6.刑事政策

心理測驗員

1.心理測驗與衡鑑;2.心理及教育統計學;3.諮商與輔導;4.心理學;5.少年事件處理法、 6.人類行為與發展

心理輔導員

1.心理測驗與評量;2.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3.諮商與輔導;4.社會工作概論;5.少年事件處理法;6.人類行為與發展

公職法醫師

1.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2.法醫學(包括理論與實務)3.刑事訴訟法

鑑識人員

1.法醫學;2.法醫生物學;3.法醫毒物學;4.生物化學;5.儀器分析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司法四等類科

類科

專業科目

法院書記官

1.民法概要、2.刑法概要、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4.行政法概要

法警

1.行政法概要、2.刑法概要、3.刑事訴訟法概要、4.法院組織法

監所管理員

1.監獄學概要、2.刑法概要、3.犯罪學概要、4.監獄行刑法概要

執達員

1.民法概要、2.刑法概要、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4.強制執行法概要

執行員

1.民法概要、2.行政法概要、3.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4.強制執行法概要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司法五等類科

類科

專業科目

錄事

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法學大意

庭務員

1.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辨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班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體能測驗(第二試)

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50秒以 內;女性應考人為620秒以內。

 

刑事訴訟法準備要領

所謂刑事訴訟制度,乃國家基於公權力,針對特定被告(人)之特定犯罪事實(事),適用抽象之刑事法規,以形成並確定其具體刑罰權之程序法制。在國家考試中,本科目是令多數考生望而生畏的;因為刑事訴訟法之功能,在於追訴犯罪人(被告),但是絕大多數考生幾乎沒有當過被告;亦即,考生們皆未嘗試過遭受追訴之「實務經驗」;所以,本科比起英、數、理、化等等學科,更具挑戰性及恐懼性。

其實,刑事訴訟法只是一個追訴犯罪的法律制度;是故,在準備本科上,不能單純僅用逐條背誦的方式為之(當然,本科仍有需要死記硬背的冷門特區,這是所有法律科目皆屬存在的悲劇),以筆者的讀書經驗,以參加國家考試的角度而言,應考者應該具備如下本職學能:

 

一、刑事訴訟法法制體系:

刑事訴訟法於理論上,可分為總論及各論兩大部分;前者編排於刑事訴訟法第1條至第227條中,而後者則編排於刑事訴訟法第228至第512條中。

 

二、司法改革工作之核心:

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為獲得或保全證據、或確保被告之到場,須有各種強制力之行使,對於含有強制力行使之要素的處分,一般稱為「強制處分」。另外,刑事訴訟,就被告之犯罪事實,應以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是故,科刑判決所認定之事實,與所採之證據,不相適合,即屬證據上理由矛盾,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換言之,所謂「調查證據」,乃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證明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必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之資料;否則,僅能視被告為無罪。

就是因為上述之原因,使得刑事訴訟法成為一門「矛盾的學科」;蓋因司法機關若以「追訴犯罪」為惟一目標,則被告之人權保障將屬空談;反之,若一味注重被告之「人權保障」,則追訴犯罪之公平正義亦將淪為空轉。這即是民國86年以降刑事訴訟制度發動司法改革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保障人權之平衡」的法理追求;尤其重要者,即為「強制處分」及「調查證據」之法制建立。

 

三、刑事訴訟法之時事考題:

「時事新聞造就時事題」,這一向是法律學科考試的最愛;試問,一個學習法律之學子,如果完全不了解生活周遭發生之相關法律問題,如何能運用法律、研究法律?是故,本書作者建議考生們,務必留意最新實務意見及相關時事新聞,方能對付隨時應運而生之新聞型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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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文化行政的報名資格

高普考文化行政報名資格,高考三等學歷要求需大學畢業、普考需高中學歷,其他相關證照請參考備註內容: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高考)

1.大學畢業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通考試

(普考)

1.高中畢業。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備註】

1.公職社工師:除具有高考三級應考資格之一外,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技術類科:除具有高考三級或普通考試,應考資格之一外,須符合各類科所規定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始得報考。

 

高中學歷可以考公職/國營事業嗎

即使只有高中職畢業學歷,還是可以報考公職,能選擇的考試種類也不少,例如:普考、初等考、地方特考四等&五等考試、司法特考四等&五等之類等等。而國營考試部分,可以選擇台電僱員考試、郵局考試、台糖工員考試、台水評價職位人員考試……等等。

其實公職/國營考試的資格限制沒有想像中那麼嚴格,只要年滿18歲以上就有可以報名的考試了,只是大家對於考試資格可能較不清楚,如果想找專業人員協助說明了解你可以考哪些國考,建議可以點擊下方專人洽詢服務留下資料,公職王系列將會有專業的服務人員與你聯繫!

 

考取經驗談(引自公職王)   

107普考文化行政考取心得-杜庭歡

與其說是單純想當公務員所以參加國家考試,我報考文化行政的原因更多的是想轉換學習跑道。當時讀法律已經第五個年頭,家人一直希望我能考取法律類的公職,為說服我不惜動用言語批評及否定,讓我無所適從,終至休學。

 

休學前夕,我跟三五好友表示,想要往大傳、文化出版等行業發展,當時身心俱疲,加上賭氣的心理,也抱著或許考取公職就能解決家庭壓力的想法,很快決定參加文化行政考試。準備考試的過程,壓力依舊蔓延在家的每一處角落;今年七月考試結束之後,找到一份編輯工作,心情緩解許多,九月下旬很幸運的接到普考增額錄取的消息,一年多的沉潛於今如願以償。

非本科系畢業,光是整理出考試範圍就有很大的困難,雖然也買了不少書,但是補習班的課程資源是我覺得最高效率的,我上的是視訊班課程,少了臨場感,多了重複聽的機會,可以很仔細的筆記,而為了彌補正課的不足,也報名了題庫班,並赴台北聽課。    

補習班老師準備的教材跟補充講義、題庫講義內容都非常充實且充分,講課內容亦容易理解,而且即使是視訊班的學生,也可以練習題目給老師批改。我在補習的這一年間,受到補習班,包括行政人員在內的幫助非常大,對於全職考生而言,補習班暫時變成生活重心的一部份。

 

讀書準備方式

儘管文化行政類科的教材厚度較之其他類科而言仍稱得上「輕薄」,但是需要刻意記誦的內容密度極高,對我來說,文化行政的專業科目難在記憶及寫作,讀過好幾遍,但不刻意背誦的話仍無法在試卷上發揮,段落安排也須注意。

就準備考試的心態方面,算是反面教材,日常讀書的時候懶得背,又覺得還沒背熟而抗拒提筆練習,心態上的不良循環使我很慢才進入到核心的申論練習部分,失去很多培養手感的機會,建議不要抗拒練習申論題。

 

給考生的建議及感言

最開始提到了報考文化行政的原因,其實我相信考上公職是自我實現的一種方式,但或許不該當成人生的唯一選擇,如果懷著無路可退的心情,也許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但當這份決心壓得人喘不過氣,影響包括睡眠、心情穩定、專注程度等等,這裡還是建議想一個可接受的「如果沒考上」的備用方案,能更有底氣的在國家考試的路上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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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高普考考科修正(科目合併 / 整併 / 高普考考科減併案)考選部發布最新訊息,簡言之,就是高普考科暫時不改了!(全文參考如下)

高普考整併 (或稱高普考考科減併案)有許多同學們關注詢問,尤其以一般行政、人事行政考科變動最多人詢問,目前所知的情況,以考選部公告為準(如下),考科暫不會變動,待考試院、考選部有進一步新消息,再為各位同學更新。


考選部公告:

為配合將於109年1月16日起全面實施之公務人員職組職系新制,本部循法制程序擬定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擬調整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於108年5月9日報請考試院審議。案經考試院會議決議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並已於108年5月30日、6月6日召開2次會議。

審查會中,多數考試委員對各類科應試科目簡併方案多所質疑。全院審查會主席於第二次審查會中裁示,高考三級各類科專業科目一律維持現制6科(加普通科目2科後,總應試科目數為8科),普通考試各類科專業科目一律維持現制4科(加普通科目2科後,總應試科目數為6科)。

本部有鑑於應試科目之重新檢討調整應有充分之溝通與準備,為審慎計,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擬均維持現制,暫不予調整修正。惟本案之處理,仍以考試院確定終局決議為準。

 

由於高考的類科非常多,整體來說,高考的專業科目是6科整併4科、普考則是4科整併成3科,高考及普考完整的變更及整併科目,就如考選部所說「配合新職系全面檢討設置適切的考試類科,同時檢討考試類科應列考核心職能之應試科目,以選拔適當人才」為優先考量,3分鐘讓你瞭解整併案內容。

點此看更多高普考考科修正草案內容資訊

 


延伸閱讀:

2020 / 109高普考綜合行政(一般行政、民政、戶政)好考嗎、考試報名資格是什麼?

2020 / 109高普考人事行政好考嗎、考試報名資格是什麼?

2020 / 109高普考文化行政好考嗎、考試報名資格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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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華電信招考資訊

2019中華電信報名、考試日期與錄取名額

 

報名時間:  108.06.21-108.07.03

考試時間:108.07.27

二試口試:  108.08.31

放榜日期:108.09.09

徵才人數:477人 《108 中華電信徵才缺額》

簡章下載:108.06.19 

4.中華電信介紹:《中華電信是什麼?中華電信薪資福利

 

2019中華電信考試類別、科目、工作內容與缺額

遴選類別 考試科目 工作內容 錄取名額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電路學
(2)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
第二試(口試)
線路維運。 193(備取)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
(2)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
第二試(口試)
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 154(49)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基本電學

(2)電機機械

(3)空調工程與設計

第二試(口試)

電力及空調維運管理。 13(7)

第一試(筆試)

1. 普通科目: 英文

2. 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

(2)程式設計概論

第二試(口試)

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18(6)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業務行銷推廣 23(10)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第一試(筆試) 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 (1)計算機概論與數位科技 (2)專案管理 第二試(口試) 企業客戶技術服務 46(16)

三、中華電信報名方式:

報名費用:850元


一 本項招考資訊及遴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t.com.tw) 及台灣金融研訓院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構 108年 從業人員基層專員遴選 」 專區以下簡稱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8 cht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辦 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 請依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及上傳照片 檔案格式限 jpg 、 jpeg 、 gif 、png ;檔案大小限 1M)1M);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應 考人上傳之照片若有異常狀況,將於筆試測驗當日進行身分確認程序並拍照存證。
四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期間得於 甄試專區 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 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退還餘款 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甄試類組 或變更考區 。
五 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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