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北捷)招考資訊

台北捷運招考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 109.02.06 - 109.02.20

考試時間: 109.03.22 - 109.03.22

缺額公告請看簡章 下載點此: 109年台北捷運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新冠肺炎防疫特別注意北捷招考-公告加強防疫措施

臺北捷運公司預定於109年3月22日(週日)在國家考場辦理新進人員甄試第一試,如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措施之考生,不得至試場應試,可依規定辦理全額退費;另因應防疫措施,考生須完成包含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量測體溫並配戴口罩等程序,才能進場應試,請務必提早抵達考場,以免影響權益。


台北捷運考試應考資格

職員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辦理。
2.需符合報考之應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取得學位證書。
備註 部分類組須領有相關證照,或具備外語檢定合格證書。應試者通過第一試後、第二試當日、錄取後及報到後所需繳交各種證件正(影)本(包括各應試類科資格條件要求之畢業證書、英文測驗成績證明等)及資料。

台北捷運考試體格檢查

【行車類組】

為符合捷運業務需要及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之規定,新進行車類組人員有下列異常情形之一者,體格檢查為不合格:

(一)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 40 分貝(DB)者。 
(二)兩眼矯正後視力,任一眼視力未達 0.8 以上。 
(三)辨色力異常,有斜視、夜盲症及其他重症眼疾。
(四)慢性酒精中毒者。 
(五)藥物依賴或成癮者。 
(六)發育不全或骨骼肌肉畸型,足以妨礙工作者。 
(七)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八)心理精神異常,語言、知覺、運動或智能等機能障礙或癲癇症等發作性神經系統疾病者。
(九)平衡機能經檢查醫院判定為異常者。
(十)患有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經臨床診斷不能勝任緊急事故應變: 
1.血壓之收縮壓超過 140mmHg 或舒張壓超過 90mmHg。 
2. 患有心臟病或心血管疾病者。 
(十一)患其他重大疾病,由捷運公司醫師判定足以妨礙工作者: 
1. 尿液常規檢查及尿沉渣檢查其中之一經檢查判定為異常,或安非他命及嗎啡其中之一為陽性反應。 
2. 血液常規檢查、血糖、膽固醇、三酸甘油酯、GOT、GPT、BUN 及肌酸酐等其中之一經檢查判定為異常者。 
3. 腦電波檢查經檢查醫院判定為異常者。

 

【一般類組及身心障礙類組】

一、通過甄試人員,應於體檢通知送達後,依捷運公司指定醫院及規定時程繳交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 (報考身心障礙類組人員須檢附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人員之障礙部位,則予以排除),始配合用人時程,發給新進人員報到通知。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發進用,亦不保留通過甄試資格。

二、未來如要升任或轉任行車人員職務,仍需依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人事規定,接受行車人員體格檢查合格,始得升任或轉任。

註:本考試為不定期招考,考試時間以簡章公告詳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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